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》时强调,“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不断增强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”。这是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形势任务,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,多次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重要部署。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“严明党的纪律,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”,“政治纪律是最重要、最根本、最关键的纪律”;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;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”;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再次强调“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”。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“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”,是对新征程上如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深刻回答,为全党深入扎实抓好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引。
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标准要求。在全链条上持续用力,就是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、责任环环相扣,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。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,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,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、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、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。在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就是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,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,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、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。这三个“全”,强调运用治理的理念、系统的观念、辩证的思维,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,注重主体联动、工作协同、效果集成,目的是确保全党目标一致、团结一致、步调一致。
纪律是党实现自我管理的基本手段,需要全党都参与进来、都负起责来,才能取得最优效果。既要压实各级党委(党组)主体责任、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,推动各级党委(党组)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“一岗双责”,又要注重发挥广大党员、干部的主体作用,制定党纪时深入调查研究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,执行党纪时保障每名党员、干部行使应有权利、履行应尽责任,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,使遵守纪律、维护纪律成为每一名党员的自觉行动。
把党的纪律建设融入党治国理政的全局,找准结合点,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作用。使党的纪律建设与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、联动集成、协同协调,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进一步完善党的纪律体系,既更加突出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特点和作用,又促进相互协调、相互配合,确保纪律规定体系严密、约束到位。把党规制定、党纪教育、执纪监督等各个环节统一起来、一体推进,使党的纪律全面严起来、硬起来,有力有效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切实用党的纪律管全党、治全党,突出“关键少数”,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,尤其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,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督制度和监督手段,做到管精准管到位;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相应纪律处分权限,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职责,切实管住全体党员干部这个“绝大多数”;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,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。
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只有坚持在更高的水平上持续推进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坚持内容上全涵盖、对象上全覆盖、责任上全链条、制度上全贯通,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,才能跟上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,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驾护航。